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时间:2021-01-2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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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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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展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水平更加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按照《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市市场监管局高度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对外公开、公示信息的审核审查工作。为确保公示信息符合安全、规范、真实、准确的要求,及时制定了《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平凉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媒体运营管理办法》《市场监管通报管理办法》《网络通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信息质量。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印发了《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市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办指出的问题,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逐条逐项认真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四个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设领导之窗、机构职能、政策解读、最新文件、处罚公示、飞行检查、建议提案、预算决算8个子栏目,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政策规定和消费预警信息及时公开,丰富了公开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优质服务。在公示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谁生成、谁公开”的原则,由各业务科室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公示信息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对发布信息进行终审,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公布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公示质量。

(三)拓宽平台渠道,扩大信息覆盖。不断扩展信息公开公示渠道。一方面,开通了平凉市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重要活动信息,有效扩大了市场监管信息社会覆盖面;另一方面,通过局机关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展板等,滚动播出年报、公告、公示等政府信息,让办事群众及时掌握业务办理要求。特检中心、质检中心建成了检验检测客户服务大厅,对组织机构、服务职能、检验项目、检验流程、收费项目、标准、政策依据等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局网站进行了公开,计量中心通过电子政务显示屏,动态公开发布各类检测信息,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案件办理情况,提升了市场监管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四)积极落实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局党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46条,主要分政策解读、最新文件、行政处罚公示、执法检查、建议提案办理、预决算公开6个方面。其中,政策解读53条,主要是对中央、省、市发布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和对文件法规的政策解读;最近文件6条,主要为省、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一些指导性文件;处罚公示131条,主要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执法检查146条,主要为全市系统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同时,主动公开2020年市局牵头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1件;公示市局机关和7个财务独立的下属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9条,刊发各类消费警示47条,办事指南信息13条,处理门户网站群众网络留言信息111条,均已办结。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有力武器,市场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广大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得到满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20

27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4

48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37

170

行政强制

0

7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都有了一定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创新能力还需提高,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还不够有力;三是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还需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增强公开信息的吸引力、亲和力。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运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主动及时向社会群众公开热点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打造一支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强的信息公开人才队伍,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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