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时间:2022-01-1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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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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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而成,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和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做好对外公开、公示信息的审核审查工作。为确保公示信息符合安全、规范、真实、准确的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了《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媒体运营管理办法》《市场监管通报管理办法》《网络通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丰富公开内容,确保信息质量。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相关信息。在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六个栏目,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设领导之窗、机构职能、履职依据、政策解读、处罚公示、建议提案、预算决算、人事信息、基层质量“一站式”服务平台、办事服务、回应关切、消费提示12个子栏目,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要政策规定和消费预警信息及时公开,丰富了公开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了优质服务。在公示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谁生成、谁公开”的原则,由各业务科室依据相关规定对公示信息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对发布信息进行终审,确保信息内容符合国家规定。同时,公布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了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公示质量。

(三)积极落实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局党组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21年,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4条,主要分履职依据、政策解读、处罚公示、建议提案、预算决算、人事信息、消费提示7个方面。其中,履职依据16条,主要为中央、省、市发布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文件;政策解读10条,主要是对中央、省、市发布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和对文件法规的政策解读;处罚公示4条,主要为价格违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同时,主动公开2021年市局牵头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件;公示市局机关和6个财务独立的下属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8条,刊发各类消费警示27条,处理门户网站群众网络留言信息3条,均已办结。利用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有力武器,市场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广大企业和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得到满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都有了一定的进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创新能力还需提高,政府部门间信息公开协同还不够有力;三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信息需求,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措施,规范公开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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