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2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省级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2年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的通知》,本中心申报了2022年度《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年度绩效目标要求完成1台成品油检验设备原子分光光度计的采购;加快进行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成品油等化工产品的检验水平;提升省级煤炭化工中心的建设,为产业优化和经济发展服务年度绩效目标。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平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平财行﹝2022﹞4号)文件通知,一次性下达5万元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指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2年度,本单位成品油检验能力提升项目投入共计11.62万元,其中5万为中央补助安排资金,6.62万为单位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转移支付项目资金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采购成品油检验设备原子分光光度计1台,设备款共计11.62万元,其中转移支付5万)。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本中心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资金专款专用效益高。经自查,无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津贴补贴、办公经费等支出;无将工作经费用于乱发奖金、补助、实物及非本单位工作范围的支出;严格按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甘市监发﹝2019﹞85号)规定用途和要求使用资金。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单位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了1台成品油检验设备原子分光光度计的采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成品油检验水平,完成了成品油检验设备部分更新,加强了省级煤化工检验中心建设。总体上来看,虽受疫情影响,项目进度稍有滞后,但总体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项目。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从数量指标分析看,全年完成设备采购1台,成品油抽检完成率100%,检验设备维护保养1台次。基本完成了目标任务。
(2)质量指标。
在检验数据的准确性和仪器设备运行合格率都达到了100%的目标要求。
(3)时效指标。
在设备采购工作中,因受新冠疫情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切实提高了成品油等化工产品检验能力,加强了省级煤炭化工检验中心的建设及知名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调查显示,本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90%,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设备采购已完成,但时效性的滞后,主要原因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采购工作开展滞后。二是设备购置完成后,未能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工作,主要原因为:1.疫情影响,培训工作受影响;2.设备采购滞后,导致后续工作拖后。三是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片面性。特别是在检验数据分析方面未考虑产品质量发展和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改进措施: 1.开拓思想,打破思维局限。把工作中的局限性依法依规合理的最小化;
2.注重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进一步加强绩效实时监控工作,督促单位及时高效的完成做工。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拟将评价结果与政府预算联系起来,以实现公共支出效益最大化,作为考核部门和单位领导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