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下达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预算情况。2022年,本部门共管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1项,当年各级预算共安排26万元,其中:中央下达0万元,省级预算安排26万元,市县预算安排0万元;当年支出26万元,执行率100%。
2.绩效目标情况。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加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力度。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安排抽验检验任务,共接收检品151批次,其中流通环节基药全覆盖监督抽检共接收15批次,均合格;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36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9.3%。按药品类型统计,省级监督抽检中成药11批次均合格,合格率为100%;化学药17批次均合格,合格率为100%;中药饮片123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9.2%。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到位率100%,以保障检验任务的顺利开展。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合计支出26万元,其中用于支付检验辅助人员工资1.54万元,更换高效液相色谱仪配件2.8万元,实验室超纯水机更换滤芯0.52万元,实验室衍生器维修更换配件3.8万元,药品微生物检验网络培训费0.2万元,实验楼电费0.3万元,实验室用试剂耗材对照品款16.78万元,药品检验报告邮寄0.02万元,2021年购买仪器部分质保金0.0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专项资金及时到达单位账户进行项目运行,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要求使用资金,严格落实省级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2年完成省级检验任务151批次,检验完成率为100%;期间不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已达到更好的检验目的。
(2)质量指标。
2022年对“两品一械”不合格产品处置率达到100%,药品抽验完成率100%
(3)时效指标。
及时对“两品一械”进行监管,对“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及时处理,并进行科普宣传。
(4)成本指标。
在检验检测方面,尽可能的有效控制节约成本。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两品一械”安全度得到提高,安全知识得到普及。
(2)可持续影响。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配备相应仪器设备,能够更好的保障检验工作的开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综合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但存在个别问题,由于经费紧张,对于实验室仪器设备不能尽快完成采购。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完成检验任务,在保障单位检验任务高质量完成的同时,采购仪器设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规范了资金使用,为药品检验检测提供了经费保障,大力提升了药品检验能力和检验效率,更好的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严格落实财务公开制度,按要求对相关财务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平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2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