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第五期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公示持续进行中
平凉市正处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冲刺验收的关键时期,为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经营者以城市主人翁姿态投身于创建工作,争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示范者。近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县(市、区)局对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了明察暗访,现将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第五期“红黑榜”予以公开通报。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较好的餐饮单位
1.


经营单位:平凉市崇信县贝克堡快餐店
经营地址:崇信县俪景御园小区2幢103号
监管单位: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店证照齐全有效,信息公示完整,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后厨卫生干净整洁,工用具有序摆放,从业人员穿戴洁净,设施设备齐全,文明餐桌各项措施落实较好。
2.

经营单位:静宁县锡航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静宁县界石铺继红村界石铺街道390号商铺
监管单位: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店制度齐全,责任明确,培训到位,操作规范,贮藏整齐有序,定期自查,操作环境干净整洁,功能区间布局合理,能够提供不同份量的菜品,文明餐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


经营单位:华亭市安口镇精武鸭脖店
经营地址:华亭市安口镇瓷市街
监管单位: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店证照齐全有效,信息公示完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着装规范,功能区布局合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氛围浓厚,文明餐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

经营单位:庄浪县澜庭盛宴大酒店
经营地址:庄浪县水洛镇光明街澜庭小区
监管单位: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后厨布局合理;加工用具落实色标管理、清洗维护到位;店内各类制度公示齐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各项记录台账填写规范;实施了互联网+明厨亮灶,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文明餐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
5.

经营单位:泾川县阿依舍餐饮中心
经营地址:泾川县新建街312号
监管单位: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经营场所卫生干净整洁,主动落实公勺公筷公夹等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厉行节约光盘行动等宣传标语,按时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参与平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6.

经营单位:灵台县蜀味居餐饮服务店
经营地址:灵台县什字镇长青路
监管单位: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店依法亮证亮照经营,各类制度公示齐全;经营场所环境干净整洁,餐饮具洗消保洁落实到位,在醒目位置张贴反对餐饮浪费等宣传标语。
7.

经营单位:平凉市崆峒区禹穆肴娟子烧烤店
经营地址:崆峒区中街街道南门什字半岛大厦二号商铺
监管单位: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餐饮店证照齐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进货来源可溯,后厨卫生干净整洁,食品存放整齐,设施设备齐全,人员穿戴洁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氛围浓厚。
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餐饮单位
1.

经营单位:崇信县杨小感麻辣烫店
经营地址:崇信县新风巷73号
监管单位: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食品原料、工用具摆放混乱,色标化管理落实不到位。
2.


经营单位:静宁县七姑娘麻辣烫店
经营地址:静宁县威戎镇威戎中学下坡子东侧第六间商铺
监管单位: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后厨环境卫生差,餐用具摆放混乱、清洗不彻底,无消毒保洁设施;散装调料未落实“三防”措施,未配置脚踩式垃圾桶;后厨工用具未落实色标化管理。
3.

经营单位:华亭市艾由布牛肉面馆
经营地址:华亭市东华镇华泰汽配城1207-1208号
监管单位: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店后厨环境卫生差,食品原料未按要求贮存,餐饮具洗消保洁措施落实不到位,油烟净化设备未定期清洗,食品加工区存放私人物品。
4.

经营单位:庄浪县东北大妈饺子馆
经营地址:庄浪县水洛镇新徐路西段
监管单位:庄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后厨环境卫生差,操作台杂乱,食品原料未离地离墙存放,且与杂物、私人物品混放;餐饮具洗消保洁不规范,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5.

经营单位:泾川县泾州鑫盛宾馆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泾川县安定街16号
监管单位: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餐饮服务单位操作间卫生差,“三防”措施不到位,工用具未落实色标化管理。
6.

经营单位:灵台县品德烤场
经营地址:灵台县东环路3号
监管单位: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榜理由:该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后厨卫生差,“三防”措施不到位,工用具未落实色标化管理。(作者:韩晓迪 审核:贾明宇 责任编辑: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