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域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行为,有效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省、市局有关部署要求,强化工作举措,全域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约谈警示,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以本辖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店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相关负责人(共67人)分批进行了责任约谈,明确告知经营者故意利用“生鲜灯”提升食用农产品“颜值”后再销售,是一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主动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全域排查,逐户规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全域整治为目标,重点排查从事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对销售区照明设施、食用农产品产地信息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公示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对使用“生鲜灯”以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生鲜食品经营单位75户,督促更换违规灯具29个。
三是强化宣传,促进共治。以即将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主要宣传内容,告知经营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拒不改正的,将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同时,向消费者宣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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