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时间:2024-01-1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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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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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凉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平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平凉市场监管”抖音、快手、头条号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972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信息1792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180条。所发布的信息主要为便民利企、消费提示、食安城市创建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平凉市市场监管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1.政策文件管理方面。2023年,平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发以平政发或平政办发文件3件,现行有效政策文件为5件。2.政策解读方面。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推送发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的指导意见》《平凉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平凉市推行“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政策解读文件9条。11月30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转作风优化营商环境 抓项目增强发展动力”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平凉专场,并就平凉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介绍经验做法。3.留言办理方面。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平凉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门户网站、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累计收到群众咨询投诉事项7301件(次),办结7267件(次),办结率99.53%。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1.政府网站。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平凉市市场监管局持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进一步丰富功能建设和应用,强化集约化水平,2023年共维护专栏专题3个,新开设1个,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测评估4次。2.政务新媒体。平凉市市场监管局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5个,分别为:今日头条“平凉市场监督管理”“平凉市场监管”抖音号、“平凉市场监管”快手号、“平凉市场监管”微信视频号,“平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五)加强政府信息监督保障。1.完善工作制度。2023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保密审查、政务媒体平台管理等制度,修订了《平凉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加强工作保障。强化网站和新媒体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运维管理,细化指标,将信息报送与公开纳入机关内部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

行政强制

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平凉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机制仍需完善。

下一步,平凉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大力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措施,规范公开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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