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 时间:2023-01-1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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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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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含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报告所列数据来源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扩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工作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6条,主要分履职依据、政策解读、预算决算、人事信息、建议提案5个方面。其中,履职依据26条,主要为中央、省、市和市局发布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文件;政策解读9条,主要是对中央、省、市和市局发布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和对文件法规的政策解读;公示市局机关和6个财务独立的下属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16条;公示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干部人事任免信息6条;主动公开2022年市局牵头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479条(其中政务动态1413条,信息公开66条)。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登记、办理、答复流程,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2022年全年市市场监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平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安排部署,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力度,加深公开程度,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市市场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采取图表、文章、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办事指南。2022年共发布解读信息9条,互动交流信息105条,专栏专题维护3个,独立用户访问总量118737个,网站总访问量194590次,安全检测评估4次。

(五)夯实信息监督保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细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定期检查政务公开情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扩充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手段,深化公开效果,大力加强对外服务窗口建设。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意识,持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措施,规范公开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健全完善立体化、多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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