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政务服务。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指导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市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标准管理。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和服务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贯彻落实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依职责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检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人事科、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政务服务科、质量发展科、登记注册科等27个机构。直属单位: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12个科室、食品检验检测中心5个科室、药品检验检测中心5个科室、甘肃省计量测试检定东部分中心6个科室、平凉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7个科室、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个科室共合计66个科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平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5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5个,包括甘肃省计量测试检定东部分中心、平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平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平凉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平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公益二类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收支。2023 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5.15万元,本年收入4869.66万元,本年支出4873.1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8万元。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874.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1.11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以前年度有关项目拨款;二是较上年度人员减少,与之相关的财政拨款一并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864.49万元,本年支出4864.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86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4.49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5.17万元,占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87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5.25万元,占88.96%;项目支出537.88万元,占11.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864.4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28.39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度人员减少,与之相关的财政拨款一并减少;二是上年度有制式服装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39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人员减少,与之相关的财政拨款一并减少;二是上年度有制式服装购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4.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0.78万元,占8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26万元,占9.91%;卫生健康支出173.13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198.32万元,占4.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09.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6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9.22万元,支出决算为40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未包含应休未休假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48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晋升,与之相关的财政拨款一并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7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有人员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9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指标调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26.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7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05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晋级晋档,对应的各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9.09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专项经费全部体现在项目支出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计量中心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二是局机关接待上级单位专项检查公务接待费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计量中心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量中心车辆使用频次较上年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29.03%,主要原因是计量中心车辆使用频次较上年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计量中心车辆使用频次较上年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29.03%,主要原因是计量中心车辆使用频次较上年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接待上级单位专项检查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取暖费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8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上年尚未形成支出的部分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部分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业务类会议使用项目经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2万元,下降65.7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外出培训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7.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5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62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6.35%(原因是特检中心、计量中心各项支出通过基本支出核算)。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市场监管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局机关6个项目:
1.“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65.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调度。食品安全和食安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作为巡察和跟踪督办的重要内容。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2次,“四不两直”检查、逐县(市、区)调度推动。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抽调人员组建创建工作和“两个责任”专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基层食药安委办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1536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工作站、聘任了协管员。四是加强全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大提升行动,举办全市农村食品治理规范现场培训和食品安全战略、落实“两个责任”培训3场次,参加207人次。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打响宣传战役,制作宣传文化墙、拍摄专题片和短视频等方式,宣传报道食安创城新举措、新成效,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管理实效,推进绩效与预算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评价运用,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强化绩效监控,跟踪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和部分绩效指标可能无法完成的,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最大限度实现绩效目标,避免资金沉淀。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执行数为101.37万元,完成预算的98.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窗通办”、“秒批”等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措施,全网通办率达到100%,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7524户。二是强力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印发《平凉市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甘肃德美地缘现代农业集团公司获得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发布团体标准6项,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项。三是“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综合运用全项目检查和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强全流程监管,排除安全隐患。四是深入推进市场综合治理。启动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培育“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50户、“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8户,74户市场主体入选甘肃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78件,罚没款164万元,营造良好的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五是强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建设。举办全市知识产权强企、民生计量监管人员能力提升、标准监督评价工作和组织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质量业务工作下沉式培训等各类业务能力提升班次,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效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管理实效,推进绩效与预算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评价运用,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强化绩效监控,跟踪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和部分绩效指标可能无法完成的,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最大限度实现绩效目标,避免资金沉淀。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3.“政府质量奖”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各县(市、区)及工业园区报送第四届政府质量奖参选企业,对报送的18户企业进行初审,为高质量开展第四届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推进各级政府质量奖培育活动,转发《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选拔培育及申报工作的通知》,帮助、推介优质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我市甘肃德美地缘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荣获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三是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对获得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1户企业通报表彰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激励企业再接再厉,以质取胜,充分发挥质量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四是转发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我市申报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问题,要求各县(市、区)举一反三,帮助企业改进质量管理办法,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管理实效,推进绩效与预算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评价运用,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强化绩效监控,跟踪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和部分绩效指标可能无法完成的,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最大限度实现绩效目标,避免资金沉淀。政府质量奖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
4.“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的3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2月份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二是6月份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10月份召开平凉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通报问题整改部署暨创建推进会;四是9月份与固原市联合举办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购买第三方服务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引领项目、提升群众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因Ⅲ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及培训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庄浪推进会均未开展,致使专项资金未能形成支出。一是因2023年9月份与固原市联合举办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拟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演练与培训;二是拟于2024年在庄浪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食责险暨食品安全战略培训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管理实效,推进绩效与预算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评价运用,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强化绩效监控,跟踪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和部分绩效指标可能无法完成的,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最大限度实现绩效目标,避免资金沉淀。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5.“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药品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执行数为51.36万元,完成预算的90.1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全市人民用药安全,守住了药品安全底线,全市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综合运用全项目检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和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药品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三是积极开展药械抽检和不良事件上报,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四是狠抓理论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五是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及时推送药品安全科普微视频等方式,不断增强全民安全用药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总体来看,能够根据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评价相关规定,积极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资金均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支付。因市局机关年度内没有产生药品抽验环节和医疗器械抽样环节费用,致使该专项资金未能实现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管理实效,推进绩效与预算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评价运用,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强化绩效监控,跟踪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和部分绩效指标可能无法完成的,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最大限度实现绩效目标,避免资金沉淀。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药品部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6.“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执行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聚力创建国家食安示范城市。集中全局力量推进创建工作,召开专题会议5次,举办专题培训班5班次,开展专项督查5次,发布专题报道380余篇,拍摄制作专题宣传片2部,9月份通过省级初评。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窗通办”“秒批”等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措施,全程网办率达到100%,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9476户。三是全面加强“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综合运用全项目检查和督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全流程监管,排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市场监管能力建设。举办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培训、组织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质量业务下沉式培训等各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次,进一步提升了市场监管效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指标完成良好。在数量指标中因为质量工作业务能力采取下沉式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组织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从事质量工作的全体人员参训,知识培训规模偏离年初设定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预算管理实效,推进绩效与预算的深度融合。不断增强预算绩效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突出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结果评价运用,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以绩效目标为核心,强化绩效监控,跟踪项目实施进度、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和部分绩效指标可能无法完成的,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最大限度实现绩效目标,避免资金沉淀。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1个项目:
7.“市场领域执法及案件办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28万元,执行数为5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市局党组的总体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省、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持续强化市场领域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截至目前,登记案件线索165件,立案139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6件,涉案货值100.5万元,共处罚没款129.79万元。办理强制执行案件7件,复议案件1件,诉讼案件1件。一是扎实开展“铁拳”行动。以国、省确定的11类违法案件类型和市上确定3类自选案件类型为重点,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假冒知名品牌、神医神药违法广告的等违法行为,查办各类案件32起,其中3例被省上确定为典型案例,6例被市上确定为典型案例。二是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包容审慎态度推进柔性执法,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着力为经营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释放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的温度。截至目前,全队共办理从轻处罚案件59件,减轻处罚案件17件,做出不予、免于处罚决定案件28件,柔性执法案件占办结案件的87.4%,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制度不健全;二是绩效管理质量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监督管理力度。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分解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科室加强各项工作实施进度,按时完成规定的目标任务,及时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结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完整、合理、清晰、明确细化且具有可衡量性的绩效目标和指标。市场领域执法及案件办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市食检中心1个项目:
8.“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65.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立项申报规范,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任务目标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实验室基础仪器设备空缺。随着中心承建的“省级苹果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被省局正式批准后,检验检测所需仪器设备存在空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测实验的效能;二是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存在部分具体事项预算计划不够精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汇报衔接,争取省局和市财政支持,解决经费不足问题,购买相关仪器设备,参加国家级和省局组织的食品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并与周边实验室加强合作开展仪器比对,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确保财务人员能够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准确的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细化预算目标,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能正确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对预算资金的收支进行准确核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使预算资金得到高效利用。食品检验检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从评价结果看,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进行,促进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有序发展,实验室整体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市药检中心1个项目:
9.“药品检验检测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29.94万元,完成预算的74.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确保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任务完成;二是确保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结果准确可靠;三是确保完成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业务指导;四是确保完成全市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业务技术培训;五是检验检测相关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六是按时完成药械安全监测及药物滥用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市级财政预算资金远远不能满足药品检验工作需要;二是由于工作安排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现象; 三是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细化和量化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二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三是加大市级财政扶持力度。随着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居民对用药安全要求也随之提高,药品检验工作任务不断增大,人员工资、检验成本不断增加,市级财政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加项目资金。
计量中心1个项目:
10.“计量工作经费(含检定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建设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执行数为55.78万元,完成预算的92.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夯实计量基础,加强计量基础建设,提升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二是完成全年的检定申请任务,保障量值的可靠准确传递。三是确保中心实验室、资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质检中心1个项目:
11.“产(商)品质量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71万元,执行数为47.71万元,完成预算的8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购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完成对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工作,确保检验仪器正常、稳定运行,为检验任务做好准备工作;二是按照培训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检验人员知识储备及时更新,检验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认真完成各类监督抽查检验任务,形成检验数据分析报告,为经济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四是服务地方企业发展,为企业在标准化、企业标准制定、企业产品生产及出厂检验等方面提供专业的服务,对口帮扶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明确。在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中,一些目标指标值不能具体量化,绩效目标编制工作质量不高;二是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大多集中在年底,项目资金存在年底集中支付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针对此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编制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梳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二是优化预算考核评价机制。产(商)品质量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总体上来看,2023年产(商)品质量业务工作经费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各个既定目标,确保了检验检测仪数据的科学准确,完成了部分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了检验检测能力,确保了单位日常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项目决策科学规范、公开公正,项目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达到促进检验检测工作的目的。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级分类实施。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合理,预算执行进度依法执行,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特检中心1个项目:
1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运行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111.50万元,完成预算的61.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编制考虑不够周全,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节省开支;二是向财政争取资金支持,以保证特检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对市局机关“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评价结果为“优”。计量中心对整体支出开展了部门评价,自评得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