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教育局联合开展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面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

  • 时间:2022-05-0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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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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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局联合发改、教育部门对全市高等教育收费、职业教育阶段收费、公办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办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和民办教育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问题。重点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课后服务收费,其他收费政策落实情况,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问题。二是检查职业教育阶段收费问题。重点检查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三是检查高等教育阶段收费问题。高等学校对学生食堂服务实体未实行“零租赁”,继续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的;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乱收费;对应用型自考专业学生以报名费等名义乱收费等问题。四检查民办学校收费问题。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自立项目、提高标准收费问题。五是检查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违规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等问题。 

本次教育教育收费检查,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45、12315等渠道,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发现并多渠道收集违规线索,及时予以处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坚决曝光典型案例,为违规行为“画像”。结合检查实践,推进政策完善,切实解决因政策不清、界限不明导致的违规收费问题。要督促学校完善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收费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行纪衔接”要求,检查中发现违纪线索的,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在执法办案中遇有拒不接受检查、屡查屡犯、拒不落实整改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

同时,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既要各司其职,压实责任,又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认真梳理辖区内教育收费单位,摸清底数,结合近年来教育收费案件查处情况和群众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教育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特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分析研判,联合研究制定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压茬推进,抓实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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