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部署新冠病毒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为持续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根据省、市关于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新冠病毒防控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流通环节。对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关注购销渠道、冷链保障、储运管理、信息追溯和网络销售等环节,督促企业积极履行药品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厉打击伪造资质证明文件或票据购销药品、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进药品、以及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违法行为。
二是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采样拭子(器)等防疫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含运输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质量可疑的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及时组织监督抽检。
三是全力保障防疫药械市场供应。加强防疫药械市场监测,动员支持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积极组织生产,广开采购渠道,加大购进力度,加大与工信、卫健、医保等部门沟通联系力度,配合做好防疫药械质量保供工作。同时,结合平凉市“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传播安全用药用械知识,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用械。(作者:王启鑫 审核:贾明宇 责任编辑: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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