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崇信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暨流动厨师培训约谈会议
为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压实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效能,7月1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约谈会议,聚焦集中用餐单位、流动厨师群体,部署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关键环节,筑牢集体聚餐安全防线。县局分管局长、食品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集中用餐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全县流动厨师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分析了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入剖析了部分流动厨师承接集体聚餐服务中暴露的隐患问题。
会议明确要求各集中用餐单位及流动厨师群体必须深刻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一要严格报备登记。承接宴席前必须主动及时向所在地报备集体聚餐信息,必须确保自身及团队帮工持有真实有效健康证明,承接业务时主动亮明资质。二要严守食材关口。采购食材必须选择正规渠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资质证明和有效购销凭证,严禁采购来源不明、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三无”食品。三要严把过程关口。从食材采购索证索票、运输储存条件保障,到加工过程规范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每一环节均须严格把关,全程可追溯。四要严守操作规范。确保“生熟分开”“烧熟煮透”“清洁卫生”“三防到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制作食品,保障临时操作场所及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坚决杜绝交叉污染。五要强化应急处置。要熟练掌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处置。时刻绷紧法律之弦,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食品。
会议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流动厨师及相关供餐单位,依法依规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做到有案必查,确保“四个最严”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现场签订《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约谈记录》《流动厨师食品安全培训约谈记录》38份。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把集中用餐单位、流动厨师管理纳入常态化监管重点,通过培训指导、突击检查、畅通举报渠道等多项举措,持续督促流动厨师队伍规范发展,切实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集体就餐环境。
(作者:王康 编辑:田悠燃 审核:贾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