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排查工作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要求,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安排部署,组织执法人员对产品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的两款化妆品开展排查。
此次排查工作主要以商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等为重点场所,以产品合法性、经营管理情况等为重点内容,以“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两款化妆品为重点排查品种,同时,检查化妆品购进渠道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化妆品标识标签等。指导化妆品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建立健全化妆品购销查验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切实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6家次,未发现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和“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的两款化妆品。
下一步,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排查力度,如发现上述违法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为广大群众营造规范有序的化妆品市场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