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调解一起群众投诉装修消费纠纷
近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消费者李女士等5人投诉,反映其与平凉某装饰工程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后,该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装修活动,导致消费者的房屋装修一直处于停工状态,投诉人要求该公司立即开工或者全额退还所有装修款,双方协商无果产生纠纷。
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赴平凉某装饰工程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该公司经营场所关闭,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且该公司已被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三次列为被执行人,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领导及执法人员就李女士等5名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以会议形式进行当面调解。在调解会上,投诉人就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陈述,执法人员向投诉人通报了核查情况,并从四个方面进行调解:一是由于该公司现未开展经营活动且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其无法到场参加调解,调解条件不满足;二是法律未授权市场监管部门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力,市场监管部门也无查找自然人所在具体位置的相关手段;三是投诉人所述问题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建议投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公正判决执行;四是由于投诉人所述问题涉案金额较大,可能涉嫌犯罪,建议举报人搜集相关证据以涉嫌合同欺诈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投诉人与执法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并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大消费者权益法律宣传,切实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在消费者维权工作中,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有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服务群众,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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