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商标、专利侵权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商标、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线索。
一、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征集方式
联系电话:0933-8296390
来信来访: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767号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科
三、线索征集范围
1、商标侵权
符合《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专利侵权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注:专利权包括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上述行为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开展核查,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核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理或调解,相关利害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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