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管市场监管业务工作
1.分管业务:政策法规、法制宣传、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分局的市场监管业务,分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2.分管科室及单位:政策法规科、药品与化妆品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市局工业园区分局、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负责市直部门方面性工作
1.负责工作:依法治市、社会综治(包括单位公共安全、食药安全等方面)、禁毒工作、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2.对应市直单位及我局承办科室:
市依法治市办(依法治市),政策法规科承办(牵头科室);
市委政法委(单位公共安全、食药安全等社会综治方面工作),政策法规科承办(牵头科室);
市公安局(禁毒工作),药品与化妆品监管科承办(牵头科室);
市公安局(打击非法集资),政策法规科承办(牵头科室);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政策法规科承办(牵头科室);
市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药械监管),药品流通科承办(牵头科室);
市总工会(工会工作),工会承办;
团市委(青年工作),兼职业务人员承办;
市妇联(妇女工作),妇委会承办。
(三)联系县(区)局:泾川县局、灵台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