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社会公众向本单位获取相关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实效化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市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市局制发的非涉密类信息。主要包括:

1.市局“平市监发”“平市监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市场监管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信息;

3.非涉密的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市局领导讲话、活动;

5.非涉密的局务会议内容;

6.市局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市局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市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信息将通过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cjg.pingliang.gov.cn/)和“平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前往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路767号312室;邮编744000;办公电话:0933-8296346)查阅政府信息。

直属各单位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本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

2.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非涉密情况;

3.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发生和处理情况;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

5.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6.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7.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8.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

9.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公开时限:各单位应当通过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1.受理机构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本单位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路767号312室

邮政编码:744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3—8296346

传    真:0933—8296337

2.申请方式

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获取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市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pi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传真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本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收取适当费用。具体收费办法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信息,本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崆峒大道中路767号312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3—8296346

传    真:0933—8296337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docx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docx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文书示范文本.docx

附: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