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受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以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市本级、崆峒区、平凉工业园区范围内市场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承办国家、省级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后处理案件;查办跨区域市场违法行为的大案要案;协调指导全市市场综合执法;根据需要实施专项执法。
(二)负责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责令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县(市、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中的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者不履行执法职责的行为。
(三)负责查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盐、酒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查处非法直销、传销、合同欺诈、假冒(证照、印章)伪劣商品等市场交易的违法行为。
(五)负责查处商标、广告违法行为。
(六)负责查处产品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查处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查处商品及服务价格、收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方面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查处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成品油、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等方面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相关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中重大、复杂级跨县(市区)、(市州)案件的查处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
(十三)负责原市药品稽查局13户企事业的日常监管职责。
(十四)承办投诉举报的相关案件。
(十五)承办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平凉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内设办公室、执法保障科、案件审查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执法五科、执法六科、执法七科、执法八科、执法九科12个科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665.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2.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8.70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药品稽查局职能和人员划入,为不可比因素。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2.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14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665.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652.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38.70万元,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药品稽查局职能和人员划入,为不可比因素。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1.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0.6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9.8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2.9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67.9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7.7万元,增长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与上年为不可比因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14.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市药品稽查局职能和人员划入。
1.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专项经费和执法人员培训费共计75万元。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平政办发〔2020〕60号)精神,配备执法办案新能源电动车辆1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平政办发〔2020〕60号)精神,配备执法办案新能源电动车2辆。
(四)培训费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五)会议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费73.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74万元,增长3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与上年为不可比因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19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2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9.62万元((原值69.75万元,累计折旧30.1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为平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偿统一调配的公用房屋,面积139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419平方米,人均占用实际办公用房面积为9.74平方米,其他用房973平方米)。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9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预算支出和效率,按照市财政局管理要求,结合我队实际,在申报预算时编制了绩效目标,在今后实施中严格按照预算绩效工作融入日常管理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找出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涉及财政支出85万元;2021年本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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