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场监管“春雷”行动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为保障市场秩序安全稳定,聚焦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侵权假冒、侵犯消费者权益、非法出版物、旅游景区等领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场监管“春雷”行动,查处了一批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全力守护良好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煤业集团下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案
2025年5月12日,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煤业集团下属煤矿公司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3月27日,崇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煤业集团下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台正在使用的油气桶,现场不能提供上述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和出厂随机资料。崇信县市场监管局曾于2025年2月26日依法对该公司使用的上述2台油气桶(压力容器)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于2025年3月26日前改正,至复查当天,该公司仍未改正且正在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作出行政处罚。
特种设备关乎生产安全与公众安全,办理使用登记是保障其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能确保设备接受有效监管与定期检验。本案的处罚,对涉事企业自身敲响了安全警钟。
二、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灵台县某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5年4月28日,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灵台县某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过期失效医疗器械及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4种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罚款2000 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2月28日,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灵台县某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药品及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时,在该医疗机构发现“美佳固局羧酸锌水门汀”“海氏海诺无菌敷贴”“贝莱卫材医用外科口罩”“冠悦医用外科口罩”超过有效期限,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医疗器械的资质证件及进货票据,并在购进验收记录上均无记录,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涉案超过有效期限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共计359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进行的全覆盖、精细化的检查方式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做到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在行政处罚上兼顾力度与温度,按照过罚相当、包容审慎的原则,酌情使用减轻处罚裁量,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三、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平凉市崆峒区某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重复收取不能单独计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费案
2025年4月1日,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平凉市崆峒区某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重复收取不能单独计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费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多收价款未退还部分6246.22元,处以违法所得48462.39元的1倍48462.39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10日,崆峒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平凉市崆峒区某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给门诊手术病人手术外收取不能单独计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用。经查,该医院在2022年9月到2024年8月期间在做门诊手术时对患者收取不能计费的一次性材料有“灭菌手套、卫生纸、纱布绷带、扩阴器、医用敷料、橡胶检查手套、心极、留置针胶贴、口腔器械盒、一次性注射器等一次性卫生材料”,根据《平凉市医疗服务价格》(2017版)、《平凉市医疗服务价格》(2022版)和《平凉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2022版)》规定,上述一次性卫生材料应该包含在手术费中,不能单独收取。该医院违法行为发生期间共向5864人次患者收取门诊手术外不能单独计费的一次性材料费共计48462.39元。经责令退款,当事人共向4454人次患者退款42216.17元,剩余未退款金额6246.22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九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应当按照政策规定进行收费,不能在手术外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允许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不能超过规定的加价率(额),不能通过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医疗收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四、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平凉市崆峒区某干果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阿尔卑斯”糖果案
2025年4月3日,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平凉市崆峒区某干果店销售侵犯“阿尔卑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糖果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糖果62.16斤,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2月24日,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持有人投诉线索,对平凉市崆峒区某干果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当事人购进销售带有“阿尔卑斯”注册商标标识的糖果100斤,已销售37.84斤,剩余62.16斤,货值金额1900元,购进时未索要供货商资质及票据,无法说明提供者。经“阿尔卑斯”商标持有人鉴定确认:上述糖果在外包装上图案印刷、套色,色泽、字体、材质及防伪标签等方面均与正品不符,均系假冒阿尔卑斯注册商标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侵权行为侵害了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该案的查处,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市场监督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五、华亭市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执行监察指令案
2025年4月23日,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华亭市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月3日,华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华亭市某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华亭市某小区在用的14部曳引式乘客电梯进行检查,发现未建立特种设备台账;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不健全;日管控、周排查记录填写与实际不符(维保记录中的隐患问题在记录中未体现);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处理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记录未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任命安全总监邹某华兼职砚北花园小区安全员;砚北花园小区未开展电梯事故应急演练;部分电梯油杯损坏、五方对讲系统故障、地坑渗水、补偿链缺失、井道照明不亮;应急电源故障,应急灯不亮共8条问题。并现场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月20日前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截止2025年1月24日复查当天当事人对上述问题仅整改了1条,其余项目均未进行整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电梯涉及千家万户的日常出行安全,电梯故障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居民对电梯安全的信心直接影响生活质量和社会。电梯安全监管是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关乎社会整体的安全韧性、法律权威和公众信任。通过多主体协同、全过程覆盖的监管体系,才能实现电梯安全的长效保障。
六、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平凉市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案
2025年4月1日,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平凉市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执业药师审核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14日,平凉市崆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检查时,发现平凉市某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店在营业时间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2024年11月21日依法对平凉市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仍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定。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的处方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品零售企业若售卖还须由执业药师或其他相关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时间内,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未经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审核,不得销售处方药。
2025年5月22日
(作者:孔鹏 编辑:田悠燃 审核:贾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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