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督查组督导我市基层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安全工作
9月26日至9月28日,省药监局会同省疾控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市基层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工作汇报,对我市基层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案件查办、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随后,督查组深入我市部分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个体诊所、药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重点围绕药品购进验收制度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特殊药品和疫苗安全管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风险管控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并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督察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基层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并强调要主动落实党政同责责任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切实消除药品安全隐患。要扎实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风险点“闭环”管理,实现监管覆盖面和监管频次“双提升”。要调动集聚各方力量,着力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建立信息共享通报、联动配合、联合办案机制,实现监管资源共享,强化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部门协作与配合,将执法与服务、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持续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药品监管和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基层药品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者:王启鑫 审核:贾明宇 责任编辑:田悠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