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出台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保质专项行动工作措施

  • 时间:2023-02-1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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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平凉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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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药监局的工作部署,近日,平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贯彻落实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工作措施》,进一步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全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要求,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医用防护口罩、呼吸机、制氧机、血氧仪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纳入辖区重点监管目录,完善监管档案并制定2023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加大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力度,3月底前对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完成核查检查,5月底前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和医用防护口罩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抽检结果及时通过国家医疗器械抽检系统中省抽模块填报。2023年6月前完成辖区内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全覆盖检查以及50%以上疫情防控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涉疫药品零售环节质量监管。综合利用投诉举报、监督检查、舆情监测等数据,统筹飞行检查、日常检查以及跟踪检查等手段开展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60%以上的重点保供药品零售企业和重点保供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检查,重点检查新冠对症治疗药品的来源渠道、储存条件、销售记录等内容,严格规范零售药店拆零销售、处方药销售等行为。严查销售假劣药品、销售过期药品、无证经营药品、不按规定销售新冠抗病毒小分子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秩序。以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为重点,聚焦无证经营、网络非法销售等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迅速组织查处。加强同相关部门监管协同和联合惩戒,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加强案件信息互通、执法协同和联合惩戒,发现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网信、海关、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作者:王启鑫  审核:贾明宇 责任编辑: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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