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监管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主体责任,3月26日,灵台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监管工作推进会,县道安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人保财险相关单位负责人、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门店)相关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市场监管局、县道安委等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了灵台县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PPT的形式向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宣讲了《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安全指引》《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811-2022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要求经营者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查自纠自改,严格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会后,工作人员创建了“灵台县电动车监管群”,邀请各销售单位扫码进入,以便及时答疑解惑。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配合省、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守住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全面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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