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力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有效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能力,今年以来,静宁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扎实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在全县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提升全行业对执业药师配备政策要求的认识,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同时提升全社会对执业药师在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质量管理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共治。
二是全面核查。监督企业自查整改。对已注册的执业药师在岗情况全面核查,并与执业药师签订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告知书,坚决杜绝“人证分离”的挂证行为。128户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3户企业主动申报停业,22户企业变更执业药师。药师在岗履职情况明显提高,绝大多数药店能够做到药师不在岗时及时挂牌告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得到有效控。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企业自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将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作为必查项目,严查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职在岗、药师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执业药师是否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抗生素等处方药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50多人次,签订《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承诺书》128份,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变更执业药师22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3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采取随机抽查和暗访的形式,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进行查处,促使辖区执业药师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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