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具查关键 执法普法促规范
近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燃气灶具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看问题隐患、产品质量及合格证明等,在燃气灶具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平凉商城部分商户经销的单灶头燃气灶具普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较大安全隐患。针对共性问题,执法人员召集各燃气灶具经营户,在一家经营比较规范的门店,集体进行约谈,通过现场对比看,讲问题,谈后果的方式,有效促进了燃气灶具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行为。
普法现场,执法人员用店内一类合格产品作为对比,指导经营户在今后的经营中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一要验票证。采购时索取有效合格证明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查验CCC认证标志,并对证书的有效性进行初步查验。二要看标识。查看生产日期是2020年10月1日前的燃气灶具,应当
标注QS标识或者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后的家用燃气器具,应当标注CCC强制性认证标志;2022年1月1日后,禁止销售无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灶具。三要辨质量。按照产品标准对照外观简易辨别产品质量,2022年1月1日后,家用燃气灶具的产品执行标准是GB 16410-2020,未标注此产品标准的,禁止生产销售;按照新标准,燃气灶具(包括商用燃气灶具)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家用燃气灶具的燃气导管采用软管接头时,应符合《家用燃气灶具》(GB 16410-2020)标准中所示的两种结构(Φ9.5mm和Φ13mm),俗称“宝塔头”结构。燃气导管结构不合格,若安装或使用不当,易导致燃气管脱落、漏气等危险。四要负后果。如果不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造成强制性产品认证方面、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就要承担违法后果,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宣讲过程中,各商户认真聆听、仔细阅读、踊跃提问,并对相关知识点拍照留存,此次共约谈22家商户。通过普法宣传,使各商户进一步明确了进货查验的法定义务,在保障合法经营的基础上,确保产品质量,切实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