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平政发〔2024〕72号)精神,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照市政府近年来宣布失效、废止的文件目录,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目录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 文件目录
(共5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支持非药品经营场所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实施意见 | 平市监发〔2020〕383号 |
2 | 中共平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质检行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平工商党发〔2013〕69号 |
3 | 平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 | 平食安委发〔2018〕1号 |
4 |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凉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平市监发〔2019〕572号 |
5 | 平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平凉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平市监发〔2021〕2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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