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转移、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置信息公示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不合格产品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地址 | 不合格产品名称 及项目 | 处置结果 | 备注 |
1 | SBJ23620000781230437GZ SBJ23620000781230438GZ SBJ23620000781230439GZ | 经营单位:庄浪县慧明粉条店 | 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紫荆商场 | 生产日期为2023-02-28,规格为称重的三种粉条(韭叶粉、宽粉、细粉)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以下从轻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粉条84kg,没收违法所得228元;3.罚款1100元,罚没款总计1328元。 | |
2 | SBJ23620000794731274GZ SBJ23620000794731275GZ | 经营单位:泾川县家客隆购物超市 |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王村镇中心小学斜对面 | 商标为汝氏、生产日期为2023-01-01、规格型号为2.5L/桶的平凉米香醋和规格型号为1.5L/桶的香米醋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67桶(1.5L/桶的汝氏香米醋12桶、2.5L/桶的汝氏平凉米香醋55桶)。 | |
3 | SBJ23620000794731274GZ SBJ23620000794731275GZ | 生产单位:平凉盛源酱醋酿造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花所乡周柳村30号 | 商标为汝氏、生产日期为2023-01-01、规格型号为2.5L/桶的平凉米香醋和规格型号为1.5L/桶的香米醋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以下减轻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246桶(2.5L/桶的汝氏平凉米香醋);2.没收违法所得143.7元;3.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143.7元。 | |
4 | SBJ23620000794730815ZX SBJ23620000794730816ZX | 生产单位:平凉金江副食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二十里铺工业园区 | 商标为玄鹤洞及图形商标、生产日期为2023-02-27、规格型号为680克/袋的五谷杂粮油茶(中老年型)和生产日期为2023-02-25、规格型号为400克/袋的玄鹤洞牌速溶油茶(纸油茶)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以上两款产品菌落总数项目均不符合GB 196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以下减轻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108元; 2.罚款20000元;罚没款共计22108元。 | |
5 | SBJ23620000794731245GZ | 经营单位:平凉世纪嘉汇商贸有限公司 |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东路23号天丰商厦 | 商标为早胜、规格型号为158g/袋、生产日期为2023-01-02的曹杏肉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